2015年6月,楊尚東假借鄉長名義為當地一名群眾介紹災后重建工程項目,并接受其吃請,消費2000元。此外,楊尚東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。被舉報后,楊尚東的家人主動將2000元歸還給該群眾。2016年3月,康定市紀委給予楊尚東留黨察看一年處分;2016年4月,康定市監察局給予楊尚東行政撤職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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